醫療糾紛的程序在 113 年變了:調解成為起訴前的必經關卡,病歷複製本有七個工作日的法定期限。這裡收錄調解的法定期限與回溯條款、告醫院與告醫師的門檻差異、賠償金額怎麼組成,以及不必打官司的政府補償管道。

醫療法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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